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部分市县开放大学建设方案的通知

时间:2016-06-30浏览:1654




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部分

 市县开放大学建设方案的通知
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:

    按照《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开放大学的通知》(苏政发〔2012〕146号)要求,经各地申报,江苏开放大学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评审,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,决定同意南京市等12个市开放大学、江阴市等50个县(市、区)开放大学建设方案(名单附后)。

    各地要高度重视开放大学建设工作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切实发挥好开放大学在完善终身教育体系、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主阵地作用。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已获核准的地区,要抓紧挂牌成立;尚未核准或仍未申报的地区,要加快建设进度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开放大学建设的推进力度,指导开放大学完善网络体系,改革办学模式,创新体制机制,强化特色水平,努力把开放大学建成全民学习的共享平台和终身教育的支持载体。


附件:部分市、县(市、区)名单


















抄送:江苏开放大学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




附件

 部分市、县(市、区)名单

(共62个)


一、省辖市(12个)

南京市、无锡市、徐州市、常州市、苏州市、南通市、连云港市、淮安市、扬州市、镇江市、泰州市、宿迁市

二、县(市、区)(50个)

无锡市:江阴市、宜兴市

徐州市:丰县、沛县、睢宁县、邳州市、新沂市、铜山区、贾汪区

常州市:金坛市、溧阳市、武进区

苏州市:张家港市、常熟市、太仓市、昆山市、吴江区、吴中区

南通市:海安县、如皋市、如东县、海门市、启东市、通州区

连云港市:东海县、灌南县

淮安市:洪泽县、金湖县、涟水县、盱眙县、淮阴区、淮安区

盐城市:响水县、滨海县、阜宁县、射阳县、建湖县、大丰市、东台市、盐都区、亭湖区

扬州市:宝应县、高邮市、江都市、邗江区

泰州市:靖江市、兴化市、姜堰区

宿迁市:沭阳县、泗洪县



















-4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