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的功能:函。使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、询问和答复问题、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。函,作为上行文、平行文、下行文均可。
函的写法:分为格式和内容两方面。
在格式方面,包括以下四点:
1.标题。一般有两种,一是写明发文机关、发文事由和文种,即写出完整的、标准式的公文标题。二是写明发文事由和文种,省去发文机关。
2.正文。正文是函的主体和核心部分。一般写法是:首先,写明发文的原因;其次,写明发文的事项和问题是什么,内容多的可以逐个、逐项、逐点列出予以写明;最后写明希望或要求。
3.落款。即在正文之后的右下角写明制发此函的机关名称。如果标题已说明制发此函的机关名称,可不落款。
4.日期。即在落款下写明制发此函的年、月、日。
在内容写作方面,是指正文部分的写法。随函种类的不同写法不同。可以分为商洽函、询问函、请求批准函等。